调查法研究者有计划地通过亲身接触和广泛了解包括口头或书面的,直接或间接的,比较充分地掌握有关教育实际的历史、现状和发展趋势,并在大量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,进行分析综合,找出科学的结论,以指导以后的教育实践活动。
调查法一般的是在自然的过程中进行的,通过访问、发问卷、开调查会、测验等方式去搜集反映研究现象的材料。在调查的过程中,经常利用观察法作为调查和核对材料的手段。调查法必要时可同历史研究法、实验法等配合使用。
调查法的步骤是:
①准备。选定调查对象,确定调查范围,了解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,研究有关理论和资料,拟定调查计划、表格、问卷、 谈话提纲等,规划调查的程序和方法,以及各种必要的安排。
②按计划进行调查活动,通过各种手段搜集材料,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,对计划作相应的调整,以 保证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。③整理材料。包括分类、统 计、分析、综合,写出调查研究报告。
统计法通过观察、测验、调查、实验,把得到的大量数据材料进行统计分类,以求得对研究的教育现象作出数量分析的结果,这是数理统计方法在教育方面的应用,统计法可用于对教育行政效率的检验。
统计法一般分为两大步骤:
①统计分类。整理数据,列成系统,分类统计,制 统计表或统计图。
②数量分析。通过数据进行计算,找 出集中趋势、离中趋势或相关系数等,从中找出改进工作的措施。掌握统计法,必须学会科学的推理方法和掌握统计计算的技术。
对教育经费的合理分配,对课程分量规定的测定,耐学生的成绩的科学比较等等。在教育实际工作中,经常使用描述统计研究情况j如整理实验或调查来的大量数据,找出这些数据分布的特征,计算集中趋势、离中趋势或相关系数等,将大量数据简缩,找出其中所传递的信息。
还可进一步使用推断统计法,即利用电力测功机描述统计取得的信息,通过局部去推断全局的情况。近几十年来随着统计学的发展提出了实验设计,要求在较严谨的实验研究中检验设计中所 列的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关系。 |